java——抽象类的含义和注意事项

2019年2月16日09:50:37 发表评论 1,058 views

抽象 类 定义 规则 如下。 ⑴ 抽象 类 和 抽象 方法 都 必须 用 abstract 关键字 来 修饰。

⑵ 抽象 类 不能 被 直接 实例 化, 也就是 不能 直接 用 new 关键字 去 产生 对象。

⑶ 抽象 方法 只需 声明, 而 不需 实现。

⑷ 含有 抽象 方法 的 类 必须 被 声明 为 抽象 类, 抽象 类 的 子类 必须 覆 写 所有 的 抽象 方法 后才 能被 实例 化, 否则 这个 子类 还是 个 抽象 类。

abstract class 类 名称 // 定义 抽象 类

{ 声明 数据 成员 ;

访问 权限 返回 值 的 数据 类型 方法 名称( 参数…)

{ …定义 一般 方法 }

abstract 返回 值 的 数据 类型 方法 名称( 参数…);

// 定义 抽象 方法, 在 抽象 方法 里 没有 定义 方法 体 }

注意: 在 抽象 类 定义 的 语法 中, 方法 的 定义 可分 为 两种: 一种 是 一般 的 方法, 它 和 先前 介绍 过 的 方法 没有 什么 两样; 另一种 是“ 抽象 方法”, 它是 以 abstract 关键字 为 开头 的 方法, 此 方法 只 声明 了 返回 值 的 数据 类型、 方法 名称 与 所需 的 参数, 但没 有 定义 方法 体。

发表评论

:?: :razz: :sad: :evil: :!: :smile: :oops: :grin: :eek: :shock: :???: :cool: :lol: :mad: :twisted: :roll: :wink: :idea: :arrow: :neutral: :cry: :mrgreen: